稀土公司副总向境外泄密被判刑,资源安全遭侵犯

每日热点 2024-04-14 10:54 阅读:

今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周年,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国家安全部近期披露了五起国家安全领域的典型案例,其中一起案例涉及境外企业非法搜集我国稀土领域国家秘密。这起案件揭露了一名稀土公司副总向境外泄密的丑恶行径,最终导致资源安全遭受侵犯。

叶某某,某境外有色金属公司上海子公司员工,与国内某稀土公司前副总经理成某相识于商业合作。成某因接触我国稀土领域涉密信息,成为叶某某拉拢目标。叶某某为了金钱利益,频繁向成某索要涉密信息,成某明知违法,仍向叶某某提供国家稀土收储品类、数量、价格等机密级国家秘密,并收取巨额报酬。

稀土是战略性矿产资源,对国防、环保、航空、军事等领域至关重要。成某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,被以“为境外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”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,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;叶某某则以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、受贿罪”获刑11年6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2年,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90万元、罚金10万元。

这起案件的曝光,让人们深刻意识到资源安全问题的严峻性。我们不能让个别人的私利损害整个国家的利益,保护资源安全是每个公民的责任。希望通过这起案例的警示,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国家安全的重视,共同守护我们的资源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