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:笨罗卜起诉罗记笨罗卜获赔2.8万 侵权行为遭严惩

热点 2024-04-19 19:24 阅读:

宁乡一家湘菜店在“笨罗卜”前加上自家老板姓氏,试图借网红品牌东风,结果收到法院判决书。近日,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了这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。

长沙:笨罗卜起诉罗记笨罗卜获赔2.8万 侵权行为遭严惩

卜某认为,罗某此举易造成公众混淆其与“笨罗卜”品牌的服务来源,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,并擅自将“笨罗卜”用作企业字号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因此,卜某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,要求罗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。

法院审理认为,依据《商标法》相关规定,被告在同种服务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“罗记笨罗卜”标识,容易导致混淆,已构成商标侵权。同时,鉴于原被告经营范围重合,具有竞争关系,被告明知原告商标知名度,仍将其作为企业字号,具有攀附知名度、误导公众的故意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由于原告未能证明具体损失或被告的违法所得,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性质、影响、商标知名度及原告维权成本等因素,判定被告赔偿原告28000元。目前,该判决已生效。

法官借此案例警示企业:在经营活动中应诚信守法,尊重知识产权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切忌通过“傍名牌”、“蹭流量”等手段投机取巧,这不仅有悖商业道德,更触犯法律,唯有专注于产品品质和服务优化,以匠心塑造自身品牌价值,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。